南京云錦的文化內涵及藝術參考價值
一、“南京云錦”的歷史文化內涵
由于歷史的原因,“南京云錦”是專為帝王將相、王妃公主們做服飾的,所以在“南京云錦”的制成品上也就打上了深深的“階級烙印”。所謂傳統文化是外在于人心的一些客觀的東西,如某些器物、典章、制度等主體以外的東西,或者說傳統文化是歷史的“物化”。因此,作為文物的“南京云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物”,認真研究分析它,可以解讀出與那一段歷史時期相關的歷史文化內涵。
1.帝王服飾體現了“王權神授”的觀念。
歷代帝王自命“真龍天子”,受命于天,駕臨人世,統治眾生,于是在服飾上大量使用傳說中的神獸“龍”的形象,非帝王不準用,以示君臨天下,唯我獨尊。如北京故宮博物館收藏的光緒皇帝御用龍紋褂,在石青色素緞地上,于前胸、后背、肩部織團花五爪正龍、前后襟織團花坐龍、袖端織行龍,褂端和下擺斜向排列曲線形水腳,水腳上層疊八寶平水,除表示綿延不斷的吉祥含意外,還隱喻著“一統山河”和“萬世升平”的寓意。
2.帝王服飾是繁文褥節的封建禮儀的證物。
如明洪武三年(1370年)規定:皇帝及太子親王們在祭天地、宗廟時要服用冕服,其余場所都不許用(后來在冊立、登極、正旦、冬至等大典亦用之)。其他場合用常服和燕弁服。文武官員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圣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時服“朝服”。凡每日早晚朝奏事、傳班、謝恩、見辭時服“公服”。一般服“常服”。如定陵出土的萬歷皇帝的龍袍,用黃緞制,前后織團龍十二;肩織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前身宗彝、藻、火、粉末、黼、黻六章,即十二章紋樣,腰束玉帶,戴翼善冠,應為袞服,這和《歷代帝王像》中的明憲宗像所著服相近。《清代帝后像》中的孝淑睿皇后(仁宗嘉慶后)像上所著服飾應是冬夏兩種朝服中的冬朝袍三式中沒有折裥的一式。其朝服外加朝褂……也是朝褂三式中都不打裥的一式,前后織立龍各二,……在襟及下裙處用團“壽”字及蝙蝠紋,即所謂萬福萬壽。
3.帝王百官服飾是森嚴的等級制度的反映。
如前所述的冕服只有皇帝、太子親王們用之,公侯以下品官不得服用。文武官員的服飾也有森嚴的等級差別,明代文武一般公服,按官品等級不同,顏色花紋各有區別。大官紅袍,中等青、綠袍,小官檀或褐綠袍。花朵也分大小,小官無花紋。……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
而更明顯的區別標志是補子,文禽武獸,胸背各一,明代比清代的大些,約40厘米。常服用補子分別品級:公侯、駙馬、伯用織麒麟、文官一品織仙鶴、二品織錦雞、三品織孔雀、四品織云雁、五品織白鷴、六品織鷺鷥、七品織鴻雁、八品織黃鸝、九品織鵪鶉、雜品織練鵲、鳳憲官皆用獬豸。武官一品二品織獅子、三、四品織虎豹、五品織熊羆、六、七品織彪、八品織犀牛、九品織海馬。到了清代,龍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穿用,皇子只能穿龍褂。蟒袍上織著蟒紋,蟒袍上自皇子下至九品乃至未入流者皆有,主要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區別官職。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親王和郡王須賞賜后才能用金黃色。自貝勒以下曾賜五爪蟒紋者才能穿用;自武二品和文三品以上則可織獨蟒,文四品以下織八蟒,文七品以下織五蟒,且都是四爪的。文官官員的補也與明代略有不同的地方是:清代文二品織孔雀、八品織鵪鶉、九品織練鵲;武二品織麒麟、三品織豹、四品織虎、五品織熊、七品八品織犀牛,余皆相同。
皇帝對文武百官賞賜的服飾稱“賜服”,大多以特恩,如竭陵、大閱、陪祀、監修實錄、開經筵等場合服之。一種情況是官品未達到應服的,如未至一品而佩玉帶,正二品而賜服公、侯的麒麟服,或品級低而賜服高一、二級如仙鶴服;另一種是賜蟒衣、飛魚、斗牛服。因為蟒是象龍的紋樣,只比龍少一爪而已,所以極為尊貴,需要賞賜才能服用。如前述的明嘉靖皇帝命南京織造的,賜給權相嚴嵩的,后在抄沒嚴嵩財產中就有“大紅織金過肩蟒緞”、“織金妝花斗牛緞的圓領”等。而蟒級中尤以坐蟒為極,歷來人臣的賜服亦以賜坐蟒紋服飾的規格最高,明代對大帥的賜蟒始于兵部尚書王驥(約在宣德、正統后),對閣臣賜蟒衣始于弘治十六年(1503年),當時賜與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而戚繼光則以平倭功績而得賜蟒衣。
為了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尊嚴,明清二朝曾多次三令五申:文武百官各服其制,不得僭越。如明萬歷、崇禎間,因武將們不按品級用補,而重行申飭。清康熙九年(1670年)定:民公(民公即異姓之封爵者)以下有頂帶官員以上禁止穿五爪蟒緞,后又規定團龍褂非上賜不得用五爪團龍、四團龍,蟒袍不是特賜的不能用金黃色。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在賜太保年羹堯自裁的罪狀中,有關服飾方面僭越的計四條,其犯狂悖之罪中有關服飾的違例有二條。清朝還規定:若僭用違禁紋者,官民各杖一百,徙三年;工匠杖一百,違禁物入宮,貨賣者杖一百。
4.“南京云錦”的官府壟斷與民間織業的崛起。
元、明、清三朝,“南京云錦”一直是宮廷御用的貢品,一直由官府壟斷生產,這在文獻中是有記載的。如清光諸《大清會典事例》中說順治初年定,御制禮服,及四時衣服,各宮及皇子公主朝服衣服,均依禮部定式,移交江寧、蘇州、杭州三處織造恭進。比如皇帝龍袍,就照例由當時如意館(在今北海公園畫舫齋內)第一流工師精密設計作出圖樣,經過皇帝親自審定認可后,才派專差急送南京,由織造監督,計算出各道工序,每件衣服用料若干,用工若干……作成后……按時派專官護送到京。今存“南京云錦”文物上的款識就真實地反映了官府嚴密督辦的情況,如南京博物院和南京云錦研究所中收藏的作為貢品的錦緞匹料的緞尾就有:“江南織造慶林”、“江南織造臣增崇”、“江南織造臣七十四”、“江寧織造高晉”、“江南織局內造”等款識。另外前述定陵出土的錦緞織料的封簽上標有“江寧”、“上元”的織匠和染匠的名款,可見官府督造已經具體落實到主管官府、分管官員以及生產者的頭上。
明清帝王的奢侈、官僚機構的日益龐大,使朝廷對特制錦緞的需要有增無已,從開始的三萬到后來的十幾萬匹甚至更多,不斷加碼,這使江寧、蘇杭三織造不堪重負。于是江寧民間機房織造的錦緞,也成了宮廷和官錦緞的重要來源。明成化間官府規定民間絲織手工業者要到官府登記,每年要無償服徭役于官織染局,因遭到工匠逃役反抗而廢除。明代后期,宮廷需要的錦緞,官辦織造已供不應求。于是官府采用“領織”、“收購”、“采辦”等方式向民間機戶購求以補不足。清初官府又對南京民間機房限制不得過百張,且要納稅金。康熙間曹寅具文奏免,促進了民間絲織業的發展,至道光間織機已發展到三萬多臺,城鄉絲織機臺數達五萬有余。光緒三十年(1904年)江寧織局奉職裁撤,宮廷所需云錦,每年委派專員來南京向民間機房采辦。據記載至清末,南京本地緞商經營云錦產銷業務的“號家”有“涂東源”、“王家和”、“林三合”、“陸家義”、“祁承業”、“張國恩”(即“張象發”)等家。(北)京幫在南京設莊采購的……“號家”有“興盛義”、“興盛泰”、“正源興”(即中興源絲廠的聯號)、“恒義昌”、“三義廣”、“天巨成”、“永興”、“啟源”、“裕豐信”、“永益”等十余家。南京博物院和南京云錦研究所收藏的“南京云錦”實物如“青色冰梅紋庫錦匹料”的緞尾有“金陵涂東元玉記庫金”款,“紅地牡丹天華錦”的緞尾有“金陵張象發本機庫金”款等,這些題記反映了御用錦緞從官府壟斷到向民間購買這一歷史變遷。
二、“南京云錦”的科學、藝術參考價值
1.“南京云錦”是獨特的織造工藝的杰作。
被古人稱作“寸錦寸金”的“南京云錦”是用5 6米長、4米高、1 4米寬的大花樓木質提花機,由上下兩人配合操作生產出來的。其中“挑花結本”是一道關鍵工序,它用古老的結繩記事的方法,把花紋圖案色彩轉變為織造程序,再上機進行織造。其工藝技術要求很高,實際上是一種以線為材料,進行儲存紋樣程序的創作設計過程。他不僅要把紋樣按織物具體規格要求,計算“分寸秒忽”,將紋樣在每一根絲上的細膩變化表現出來,還要按紋樣圖案的規律,把繁雜的色彩進行最大限度的同類合并,編結成一本能上機織造,讓織手讀懂的織造程序花本。此外還有“通經斷緯”、“挖花盤織”、“逐花異色”、用紋刀織扁金、織成等技術工藝,目前仍只能由云錦藝人們用手工操作來完成。其創作的獨特性和杰出性,體現了它特殊的科學價值。